凤髓骨鉴第两百一十四章 登门红颜失足案
永福眸光疑惑问道:“平川王府的人绝不会做残害百姓之事当年之事你可有什么证据?” 祝余娓娓道来将当年陪师父一同验尸以及死者衣服上的那枚玉扳指印顾长柏被平川王赏识之事全数告诉了永福。
永福听完后长久没有出声她向来是一个理智的人。
她眸光坚定道:“若真如你所说那当年之事确实有蹊跷。
但这莫寒燕的父亲今日做出如此荒唐之事想必不是一人所为看来是有人要用当年之事对付平川王府。
” 好在永福听明白了她言外之意。
莫叔如此一个人要做到绑架他们三人实属不易而那河道水位上升应也是在此人计谋之中。
目的就是为了让平川王府陷入这杀人舆论之中那是谁要对付平川王府? 祝余拱手道:“郡主若真要还平川王府的清白能否让我们进王府调查当年之事。
” “事情已过去四年你可有把握?”永福担忧道。
祝余摇头倒是实诚:“民女没有十足的把握但此人若真的想要害平川王府此后定会有动作。
或许此人是知晓当年真凶的人若找到他也可为平川王府正名。
” 永福斟酌她的话嘴角淡然一笑道:“我自然可以让你进王府查案不过你的目的应当不是为平川王府?” 祝余抬眸此事也没有隐瞒下去的必要直言道:“实不相瞒参与当年案件侦破的仵作正是民女的师父。
当年因丢失证据此案成为悬案而民女的师父也因此郁郁而终。
所以民女是想要为师父了结遗愿。
” 永福审视着面前的女子她看似真诚心里却好像藏着不少事。
可不知为何当初在清河第一次见她便有种熟悉的感觉。
顿了顿永福叹出一口气还是选择相信:“好既然如此那就请姑娘查明真相。
” 语罢永福利落掀开车帘牵着她的手一同下马车。
谢展回过头恰好那一抹红色映入他的眼底眸光随之一颤。
祝余虽无朱钗满鬓但这身红衣让他口中还是忍不住呢喃了一句:公主。
“公主?”夏清朗听见了瞧他一副看傻的模样打趣道“我看还是祝姑娘有办法给老谢你灌了迷魂汤连郡主公主都分不清了。
” 谢展侧眸回过神上前双手作揖道:“多谢郡主送来的衣物。
”他换去了身上湿漉的衣服一身白衣飘然倒是颇显他的气质。
永福看着二人欣然一笑随后说道:“谢大人不必客气今日若非你二人舍身救我想必我早就丧命于河中。
不如就同我们一起回平川王府休息几日?” “我们?”谢展听明白她所说的是祝姑娘只是祝姑娘为何要去平川王府难道是为了红颜案? 若凶手真的藏匿于此那这平川王府定是龙潭虎穴危险万分。
夏清朗闻言劝道:“老谢你说咱们已经在河东耽搁了太多时间北域那事王上还等着我们回去复命算着时间那薛飞流早就到了可别让他得逞。
” 清朗倒是难得想得如此周全。
谢展眼珠一转倒是不着急此事道:“我已派了师兄先去皇城想必王上听了不会怪罪我们。
” “可是……”夏清朗压低了声音又道“我可是听闻这平川王本就有意与你结交你不是最不喜欢官场这套还是不要去了。
” 谢展转过头审视着他的神情疑惑道:“阿朗你平日不是最喜游山玩水了此前让你回悬镜司你还不愿意怎得这次不愿意去了?” “我不是不愿意。
”夏清朗淡然一笑解释道“我这不是为老谢你考虑嘛。
” 夏清朗倒是有些奇怪此刻谢展也没有想多只是想着先应下此事去了王府再从长计议。
他上前拱手道:“那谢展就多谢郡主好意。
”他的余光注意着祝余祝姑娘她到底想如何查清当年的悬案。
时隔四年当初的死者早已入土而所有的卷宗也没有半点线索。
“祝姑娘。
”他快走了两步叫住祝余。
祝余本是要上车扶着车框停下了脚步:“谢大人可有事?” “去平川王府一事姑娘可有什么想说的?” 祝余转过身笑道:“大人这是怀疑我别有用心?” “不是。
”谢展正声道“我是想说姑娘心中藏着的事可与我商量不必一人承担。
” 祝余心口一顿与他对视一刻后挪开自笑道:“大人对我当真关怀不过我没什么事。
” 她还是对自己有所防备。
车马行了半个时辰就进了安朔郡郡县之中倒是安居乐业祥和之景。
平川王府就位于安朔郡的西南面往西半炷香就能到当地郡衙尤为方便。
而此地地势高因而可出门见市入门登堂。
至于王府大门遥遥可见一排绿色的琉璃瓦突显身份就是搭配那红色绸带略显俗气了些。
门前卧着一对石狮威武霸气本是颇有武将之风可偏偏胸口系了个大红花让人说不上哪里奇怪。
马车还未到正门忽而停下祝余掀开一道缝瞧见行在前头的包胜忽而下马朝着远处扶墙酒醉的少年行礼。
那少年与这王府的大门倒是很搭一身翠色衣衫上头还有红粉色的花鸟令人忍不住多瞧一眼这花蝴蝶。
“郡主外头那人也是平川王府的吗?” 永福凑过头瞧见这样子叹气解释道:“让姑娘看笑话了这位就是我的二兄夏侯清轩他平日喜饮酒常日酒醉于花柳巷美人怀中没个正经。
” 此前也听永福提起过这位平川王世子每每说到他永福便扶着脑袋头疼他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纨绔若非他是嫡子想必平川王也不会将世子之位传给他。
祝余正想着此事没想到目光无神时恰好与那扶着墙的少年对上了眼。
那世子站直了身子丢掉手中的酒壶一步步朝着她们的马车走来。
喜欢凤髓骨鉴请大家收藏:()凤髓骨鉴20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本文地址凤髓骨鉴第两百一十四章 登门红颜失足案来源 http://www.dh1.net





